
公告日期:2025-06-10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0768 证券简称:沃达尔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沃达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应收账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申请银行贷款及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 1200 万元,期限一年。鉴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4 年 06 月 12 日签订了编号为 TJZB 流贷
2024011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担保方式为 :1、以公司拥有的位于静海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辽宁道 7 号的工业厂房抵押(津(2016)静海区不动产权第 1012666 号)及以公司未来一年不低于 3000 万元应收账款质押;2、由天津华海德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由股东张金德(身份证号:
120223197008084275)及配偶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东王梓尧(身份证号:120223199306140190)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王季麟(身份证号:120223196911200178 )及配偶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已签署相应担保合同。
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重组-合同调整,对上述贷款进行展期,展期到期日不
超过 2026 年 6 月 11 日,展期贷款本金为 1200 万元。展期后至少每
公告编号:2025-016
半年还本 50 万元,到期结清剩余本金。在维持原担保方式的基础上追加公司未来一年不低于 3000 万元应收账款质押,追加公司位于和平区西康路与成都道交口东北侧赛顿大厦 3-1-2101,3-1-2102,3-1-2103 的三套房产抵押(权利凭证号:津(2018)和平区不动产权第1000608 号,津(2018)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1000609 号,津(2018)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1000610 号);具体要求以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合同为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梓尧进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申请银行贷款、签订质押合同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签订质押合同是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沃达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沃达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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