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3
证券代码:870774 证券简称:华信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中科信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驰”)为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科信驰 62%的股权,陶智持有中科信驰 20%的股权,胡亚夕持有中科信驰 6%的股权,李劲松持有中科信驰 6%的股权,刘永清持有中科信驰 6%的股权。
为优化资产机构,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以 381,686.85 元的价格向股东陶智收购 20%的股权,公司拟以 114,506.00 元的价格向股东胡亚夕收购 6%的股权,公司拟以 114,506.00 元的价格向股东李劲松收购 6%的股权,公司拟以114,506.00 元的价格向股东刘永清收购 6%的股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直接持有中科信驰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资产净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023 号)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87,572,685.84 元, 净资产为 85,846,371.26 元。此次
购买中科信驰 38%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 725,204.85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交易完成后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陶智
住所:安徽省长丰县下塘镇韩岗村裴店组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胡亚夕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金口岭东村 18 栋
关联关系:胡亚夕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李劲松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路
关联关系:李劲松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刘永清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东湖小区 5 号-D2 号楼
信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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