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70781 证券简称:亿林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新收入准则要求
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除了提供了更广泛的收入交易的披露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 益金额未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
公告编号:2021-020
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a)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进行变更,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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