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0781 证券简称:亿林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3)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一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本章程内“股东大会” “股东会”
本章程内“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法规”
本章程内“辞职” “辞任”
本章程内“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
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责人(即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 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下同)、董事
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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