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0781 证券简称:亿林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和《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
(四) 公司现任监事;
(五)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除公司总经理外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亦可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当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时,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
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
(一) 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
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组织会议记录,
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
(三) 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
(四) 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
(五) 负责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如设)的工作;
(六) 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关系,做好公共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二) 组织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准备会议材料,安排有关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三)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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