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0781 证券简称:亿林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宁波亿林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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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对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中介机构开
展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1.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勘查实物;
3.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4.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成员企业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5.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6.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
7.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领导及员工责任的建议;
8.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公司董事长责令其交出;
9.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10.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11.对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董事会。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交与执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
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 由于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造成审计
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应追究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内容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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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按内部分工参与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组织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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