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6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0783 证券简称:振宁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黑龙江振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李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承诺期限 牌之日(实际控股人、控股股东履行回购承诺的开
始之日)起的 30 日内。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为公司 2023
公告编号:2023-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时的成本价(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两者孰高为准。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回购: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6)异议股东所持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一)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3-025
(二)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三)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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