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北京安力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玮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北楼一层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董事长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议案内容: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基于此报告,起草《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5015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批准报出。
(五)审议《2018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审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六)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拓展销售渠道,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18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九)审议《追认公司、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2018年10月17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贷款金额1000万元,本期使用1000万元,其中500万贷款给安力斯(天津)环保设备
供担保。
(十)审议《关于追认子公司与魏忠安签署<借款合同>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因年底项目集中供货,为保证公司项目实施及施工进度,安力斯(天津)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与魏忠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85万元,借款期限为7天,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2日,借款用途:设备采购资金。魏中安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燕春为夫妻关系。(十一)审议《追认公司向控股股东蔡晓涌借用资金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2018年10月,公司向控股股东蔡晓涌借用现金:12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借款利息:无,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
(十二)审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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