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7
北京安力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晓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安力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继任董事)、张燕春(继任董事)、李高强(继任董事)、吴海美(继任董事)、 杨瑞娟(继任董事)、张彦(新任董事)、孙琦(新任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 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候选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蔡晓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 名蔡晓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燕春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
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 名李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海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 名吴海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瑞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 名吴海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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