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70790 证券简称:蓝色星际 主办券商:华兴证券
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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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 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工作细则并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有关规定和业务规则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但经本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议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向本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方式的反担保,或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本公司以保证等方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为公司审计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九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程序
第十条 公司日常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职能部门为财务部。
第十一条 公司收到被担保企业担保申请,开始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信状况评价。公司应向被担保企业索取以下资料:包括被担保方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未来一年财务预测,贷款偿借情况明细表(含利息支付)及相关合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简介,银行信用,对外担保明细表、资产抵押/质押明细表,投资项目有关合同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收到被担保企业的申请及调查资料后,由财务部对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该项担保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对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各项考核指标,对被担保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财务部根据被担保企业资信评价结果,就是否提供担保、反担保具体方式和担保额度提出建议,上报总经理,总经理上报给董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宜,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由董事会、股东
会各自审议。
第十五条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同意;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的,按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担保决策后,由财务部审查有关主债权
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并负责与主债权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与反担保提供方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须在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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