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0790 证券简称:蓝色星际 主办券商:华兴证券
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北京蓝色星际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91600810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BlueSky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 8 号院 6 号楼 1 层 101、2 层 201、
3 层 301、6 层 601;邮政编码:10009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 16,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9,252.941 万元为人民
币。
公司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由公司全体 17 名
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16,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股本总额为 16,500 万元,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各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不变,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 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公司投资各方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缴各自出资并应在审批机关批准后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完成各自的出资。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品质源于专业”的理念,蓝色星际致力于为关键行业提供行业级整体解决方案及视频安全产品,使视频网络安全平台管理更加及时、有效和便捷,让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监控设备、数字视频、网络视频监控设备;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通信设备、机械设备、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生产监控设备、数字硬盘录像机、数字视频、网络视频监控设备、通信设备、电子模组、模块(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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