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0792 证券简称:恒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5,841,750.3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5,844,000.6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5,248,8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3,880,000 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32.6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6.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3.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公告编号:2025-010
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
[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
发 29.340000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
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荷花塘 63 号
联系人:占才海
电话:0570-4232792 传真:0570-4233666
公告编号:2025-010
六、 备查文件
《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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