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1
关于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创环保”、“公司” 或“辅导对象” )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
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
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正式员工丁江波、谢天宇、张艳、周雨婷、俞家琦、朱培风、
刘子琦、 胡从发等 8 人作为皖创环保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丁江波担任辅导工
作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间内, 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动。 在辅导过程中, 安
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皖
创环保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
管规定》, 辅导对象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
局完成辅导备案登记,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辅导对象
提交的书面文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查阅公司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
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 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以及
2
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提升财务核算
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辅导工作小组采取问题咨询, 督促自学等形式对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 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管理层持续进行沟通,根据实际情况有
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的辅导内容如下:
1、继续对公司内部治理进行尽调和核查,督促发行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权范围和义务,使公司
规范运作。
2、 持续向被辅导人员传达分享近期的上市审核动态和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
规则,协助辅导对象充分了解资本市场的最新情况,提高其对发行上市审核政策
的理解和把握。
3、 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情况对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及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并基于公司最新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
划提供相应的建议,督促公司做好 2025 年年报披露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和研究,
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需规范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重点整改并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自辅导协议签署以来, 国元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皖创环保进行辅导。本
辅导期间, 国元证券按照协议约定持续对皖创环保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并
对其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整改方案。 皖创环保及接受辅导人员积极配合
国元证券的辅导工作,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
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元证券为皖创环保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
作。 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各项辅导工
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尚在规划中
辅导对象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上市募集资金投资
方向进行了规划。辅导机构将持续协助辅导对象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
的论证分析,协助辅导对象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初步论证及相关方案的分析工作,
待相关募投项目完善后,督促辅导对象尽快办理备案、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
2、从严持续提高合规经营意识
辅导对象按照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
合规经营意识,但仍需不断提高自我要求。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持续关注监
管审核形式新动态,及时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文件,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治
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等事项, 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意识。 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
及时跟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确保在满足发行上市条件下稳步推进上市
相关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