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公告编号:2026-029
证券代码:870802 证券简称:多立恒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 第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 术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认定
核心员工的议案》,具体名单详见《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4)
根据《监管指引第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 日,向
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一致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公告编号:2026-029
于洪海等 1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同意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 日,
就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23)。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结合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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