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核查
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多立恒”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多立恒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一)本轮注销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根据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
权、注销工作。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议案》。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轮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注销依据
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修订)》规定:“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及解限或行权时须持续在岗,且没有出现以下情形:①严重违纪行为,参见《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章节;②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解限或行权期上一年度,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的个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④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是否达到解限条件进行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限,考核当年不能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是否达到行权条件进行实际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核心员工张文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离职,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修
订)》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及解限或行权时须持续在岗,激励对象自行辞职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拟注销张文亮持有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 1,977 份,张文亮已签署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期同意注销股票期权的承诺函,与多立恒不存在权利争议。
根据《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第十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之“五回购并注销程序”中约定:“当出现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激励对象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限条件或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或自愿放弃本次股权激励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方案并及时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吴源琪、王庆华、方金林因个人原因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吴源琪、王庆华、方金林持有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数量 39,546 份。公司己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公告,激励对象吴源琪、王庆华、方金林已签署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同意注销股票期权的承诺函,与多立恒不存在权利争议。
2、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拟注销数量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批次 占授予总量
(份) (份)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0 0 0.00%
二、核心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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