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济群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一年二月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济群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人 李战
济群生活科学有限公司、新余汇英济群投资合伙
一致行动人 企业(有限合伙)、霍立茹、深圳前海汇德致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济群医药/被收购公司/公 南京济群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众公司
大安制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收购济群
本次股权转让 生活、新余汇英及霍立茹合计所持济群医药的
13,203,449 股股份
李战拟通过与济群生活、新余汇英、霍立茹及前
本次收购 海汇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济群医药实
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 包括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收购
大安制药 武汉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济群生活 济群生活科学有限公司,系济群医药控股股东
新余汇英 新余汇英济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济
群医药股东
前海汇德 深圳前海汇德致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
大安制药与济群生活、李战、新余汇英及霍立茹
《股权转让协议》 签署的《关于转让南京济群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13,203,449 股权的协议书》
《一致行动人协议》 李战与济群生活、新余汇英、霍立茹及前海汇德
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收购报告书》 《南京济群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被收购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5 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
购报告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 人民币元
第一章 序言
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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