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 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会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26
第一节 董 事......26
第二节 董事会......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监事会 ......36
第一节 监 事......36
第二节 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一节 通 知......42
第二节 公 告......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49
第十四章 工 会......49
第十五章 附 则......49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维护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由四川科志人防工程设备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 4 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条 公司住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
282 号。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21 万元。
第 7 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8 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9 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0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11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12 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
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 13 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人防防护工程设备研发、制造、安装、施工、
检测、维护(含超压排气活门、防爆波地漏、手动电动密闭阀门、油网滤尘器、脚踏风机、手摇风机、插板阀、通风设备及零配件、隔振地板、屏蔽机房);制造、销售: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金属制品、阀门、汽车零部件、汽车模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消毒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加工;汽车新材料研发、防护高新产品研发;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运;清洁和消毒服务;生物技术研发;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环境监测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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