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0805 证券简称:高信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杜长河、贺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青岛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杜长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董事长/暂代财务负责人
监高
贺岩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涉嫌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在 2023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对外披露 2023 年年度
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0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按规定在 2023 年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对外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杜长河作为公司董 事长,贺岩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及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91 号)第五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有 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杜长河、贺岩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0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规 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 号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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