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年报 高信股份及董事长杜长河等被警示
来源:读创
青岛证监局官网7月2日消息,高信股份(870805)、公司董事长杜长河、董事会秘书贺岩日前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高信股份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对外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仍未能披露。杜长河作为公司董事长,贺岩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司及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青岛科技大学的学科型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智慧能源和数字双碳的产品研发和系统集成服务商。
6月28日,首创证券公告,高信股份因未能与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达成一致意见,截至2024年6月28日,高信股份未能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因公司未能在2024年6月28日(含)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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