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870805 证券简称:高信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信股份”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山河高信(青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高信”)根据自身经营 发展需要,拟变更股东。山河高信法人股东高信股份将其持有的山河高信 36% 股权,无偿转让给青岛供销智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山河高信自然人股东吴芳 将其持有的山河高信 49%股权,无偿转让给青岛供销智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因山河高信未实缴注册资本且未实际开展业务,此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本次股权变更后,青岛供销智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山河高信 85%股权,
高信股份持有山河高信 15%股权。公司不再拥有对山河高信的控制权,山河高 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
2024 年 7 月 23 日,山河高信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行政
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 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 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出 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 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2022 年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07,671,942.11 元,2022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 204,595,766.28 元。公司本次转让山河高信股权为无偿转让,且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山河高信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本次股权 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或资产净额的 50%,故本次股权交易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审批。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 内授权董事长审批决定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 20%的收购资产、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对外投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上述对外投 资事项已经董事长杜长河审批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供销智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 76 号 1 单元 101 户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 76 号 1 单元 101 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工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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