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26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70809 证券简称:爱科麦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洛阳爱科麦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洛阳爱科麦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自有的位于洛阳市洛新工业园区双湘路东,包括土地使用权(豫(2017)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263号)、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6668.34平方米(宗地面积7367.60平方米)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出售给洛阳正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情况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1,911,760.57元,净资产额为108,546,895.14元。本次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账面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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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702.23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43%,占期末净资产的4.10%,公司最近12个月内亦不存在其他出售资产的情形。根据《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公司土地及附属建筑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洛阳正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洛新工业园区双湘路东100米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洛新工业园区双湘路东100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梅
实际控制人:李红梅
主营业务:矿山设备、冶金设备、机械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加工、销售、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0,000.00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土地使用权(豫(2017)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263号)、工业出让用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寒鸦村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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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河南省纬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豫纬怡房估 字 【 2018 】06070263ZX02号《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此次评估房产价值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3月27日,经过分析、测算和判断,最终确定上述出售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5,060,550.00元。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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