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19 16:37:02 股吧网页版
昌顺烘焙: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9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70810 证券简称:昌顺烘焙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昌顺烘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昌顺烘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远程视频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广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昌顺烘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08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广林先生延期还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计划,现公司拟将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广林先生剩余 550 万元借款的还款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
利率为 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广林、上海旻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与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考虑到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预计 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向关联方合之谷食品(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 2500 万元;(2)向关联方天津华睿泰丰科贸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 200 万元;(3)向关联方颂利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 150万元;(4)向关联方上海帆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 3000 万元;(5)向关联方安徽帆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 3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8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广林、上海旻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冬回避表决。(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喆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纪晓云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提名王喆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