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0811 证券简称:神农药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四平神农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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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平神农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平神农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的行为, 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 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除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在本规则中, 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指公司 所有股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 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应当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确定, 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 章程》 规定的任何事项。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十日 以前通知公司股东。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不含投票代理权) 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 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十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 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 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 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 股东主持会议; 如果因任何理由, 股东无法主持会议, 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主持。第十一条 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 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 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 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 开日 前至少三个工作日 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日 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 电话号码。
第十三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托人。
第十四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 代理人的姓名 ;
(二) 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 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四)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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