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0815 证券简称:汇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2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其他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措施类别:其他刑事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高洪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
高洪伟 董监高 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非法制造弹药罪。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川 0504 刑初 265 号),该判决内容为:被告人高洪伟犯非法制造弹药
公告编号:2024-001
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缓刑 2 年。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洪伟犯非法制造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缓刑 2 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高洪伟自 2022 年被泸州市公安局拘留以来,公司在高洪伟未继续参与经营
情况下,在其他董监高的领导下,继续保持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资质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改变,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且发展呈上升趋势。因此,对公司经营不会有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不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确保各项经营工作合规合法。
因高洪伟目前不能正常履行董事义务,且不满足《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将在近期进行董事改选。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川 0504 刑初 265 号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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