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0815 证券简称:汇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汇维科技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本章程。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长春汇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
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整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长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春汇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净资产折股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Changchun Huiwei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中文名称: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chun Huiwei
公司住所: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 2000 号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阳光大厦 1 单元 701 号 公司住所: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 20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 号阳光大厦 1 单元 701 号
元。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0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万元。
司。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人。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任。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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