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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0 20:19:22 股吧网页版
华泰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泰科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泰科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
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北京华泰科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泰信息”)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知悉,因公司经营困难,导致目前无力聘请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预计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信息披露关规定,
若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 5
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负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第
197 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华泰信息未按期披露年报可能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华泰信息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华泰信息及时落实审计 机构聘请工作,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告知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 告将面临的风险。同时,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公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泰证券作为华泰信息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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