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0818 证券简称:莱斯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3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车晶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因财务负责人辞职,任命新任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新任命财务负责人简历如下:车晶,女,汉族, 1986 年 11 月 11 日日出生。中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拥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2011
年 4 月-2015 年 8 月北京易联迅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出纳;2015 年 9 月-2018 年 2 月 北
京微饭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18 年 3 月-2021 年 4 月 珠海馥韬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副总监;2022 年 5 月-2025 年 2 月 北京维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
监;2025 年 3 月,加入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5-015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命车晶为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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