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0818 证券简称:莱斯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光联工业园 术开发区科创东五街 2 号 12 幢 2 层 A
二期一号厂房二层 C 区 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光联工业园二期一号厂房二层 C 区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东五街 2 号 12 幢
2 层 A 区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5-020
二、修订原因
根据北京市政府行政区划调整安排,原属通州区管辖的科创东五街 2 号区域现已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管理。为保持公司注册地址与政府行政区划一致,需对营业执照地址进行相应变更。将注册地址统一为:北京市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东五街 2 号 12 幢 2 层 A 区。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根据该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相应修订,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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