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0818 证券简称:莱斯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定向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莱斯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538 号)(以下简称“ 同意定向发行的函”),经审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的股票定向发行要求。
截止目前,公司在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有效期内未启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与缴款程序。
二、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启动认购与缴款程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第3.5.3条规定:“挂牌公司取得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在 12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第7.3.3条规定:“挂牌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或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有效期截止日前未完成缴款验资的,本次股票发行自动终止。 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票定向发行终止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有效期截
公告编号:2026-001
止日前未完成缴款验资,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符合自动终止的规定,本次股票发行 自动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终止,不涉及违约赔偿问题,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因上述事件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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