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5 年年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达”或“公司”)原定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支付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进场工作,导致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莱斯达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莱斯达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含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若
公司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何云风联系电话:010-88013612
挂牌公司联系人:陈熙鹏联系电话:010-51293309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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