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70820 证券简称:经纬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经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市经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经纬智能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李开锦 董监高 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
人、时任总经理、时任主
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敖丽杰 其他(公司时任董事长兼 曾经担任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 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3-051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经纬智能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11 月 26 日,经纬智能与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星星)共签订 7 份采购合同,约定向江西星星采购 1.4 寸玻璃面板合计 54.95 万片,合同总价款 2,857.40 万元(含税)。采购合同签订当日,经纬智能与深圳市信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杰实业)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上述商品全部销售给信杰实业,合同总价款 2,934.63 万元(含税)。
2020 年 9 月 21 日和 10 月 9 日,经纬智能与深圳市旗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旗轩电子)签订 2 份采购合同,约定向旗轩电子采购 1.4 寸玻璃面板37 万片,合同总价款 1,925.85 万元(含税)。采购合同签订当日,经纬智能与上海能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致)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上述商品全部销售给上海能致,合同总价款 1,964.33 万元(含税)。
上述采购、销售交易均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购销货款也存在即收即付、资金循环情况。经纬智能通过虚构上述购销交易,致使 2020 年度虚增收入 4,335.37万元,虚增成本 4,232.96 万元,虚增利润 102.41 万元,分别占其公开披露当期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82.70%、74.74%和 17.77%,经纬智能披露的 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经纬智能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李开锦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相关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的签署日期为同一天、相关资金存在即收即付等情况下,未对有关交易的业务实质及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提出异议或质疑,签字保证经纬智能 2020 年年
公告编号:2023-051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对 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负有责任;作为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对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负有责任,未能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