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0821 证券简称:高速传媒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六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和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重点工作安排的方案;
(四)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投资项目;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方案;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十)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十五)审议公司年度大额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核超预算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审核大额度非生产性资金使用等事项;
(十六)制订公司重大国有产权及资产转让方案;
(十七)审议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产权及资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十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十九)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二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内部职能调整方案;
(二十一)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二十二)决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在满足市国资委资产负债率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二十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四)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二十五)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二十六)制订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十七)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度;
(二十八)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九)审议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三十)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
(三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九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党支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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