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6
公告编号:2018-036
证券代码:870824 证券简称:扬讯技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重庆扬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重庆扬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郑州信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信大”)85%的股权(郑州信大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2,5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1.00万元),公司出于战略发展需要,现拟将郑州信大未实际出资的34%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林世强10%、秦晓涛10%、李清广10%、童翼4%,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00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的规定: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天健审[2018]8-198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列示2017年度公司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39,433,632.17元,期末合并净资产总额为
公告编号:2018-036
21,546,674.27元;截至2018年09月30日,郑州信大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588.52元,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50%;未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9588.52元,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50%。
2、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需要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林世强
住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东湖庄
2、自然人
姓名:秦晓涛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
公告编号:2018-036
3、自然人
姓名:李清广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4、自然人
姓名:童翼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郑州信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4%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5号D座1号楼1-5层、
2号楼5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标的公司于2017年8月成立,目前暂未实际经营。最近12个月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改制等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要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由于标的公司暂未实际经营,且转让的部分股权为尚未实缴出资,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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