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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6 17:52:40 股吧网页版
ST国傲:关于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6



公告编号:2021-057

证券代码:870843 证券简称:ST 国傲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厦门国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国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厦门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国傲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信息披露方面

公告编号:2021-057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才披露。

二、公司治理方面

(一)对外担保未审议披露。2020 年 3 月,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林泽沂在厦

门国际银行同安支行办理的 50 万“税享贷”贷款提供担保,上述对外担保未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外投资未及时审议披露。2020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购入厦门瑞

生祥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4.8 万股,买入价 29 元/股,总成本 429.2 万

元。对于该项对外投资,公司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财务核算方面

(一)推广支出核算有误。2020 年,公司采购一批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

用于直播业务推广,金额合计 618.63 万元,上述支出应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公司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导致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收入确认依据不足。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公司收到部分客户应

收账款回款后,经实际控制人或他个人等账户流转,最终回到客户关联自然人 处,涉及回款金额合计 508.9 万元;部分应收账款回款来源于个人,经前述方 式流转后,最终回到来源相同的个人处,资金形成闭环,涉及回款金额合计 460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回款涉及的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导致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2019 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 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针对上述违规情况,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 诚信档案。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告编号:2021-05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 作 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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