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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浔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70844 证券简称:金浔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
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互动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互动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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