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70844 证券简称:金浔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非董事也可聘为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经营报告,在每个年度终止前三个月内,最晚在年度终止一个月前向董事会提交次年的年度业务计划;
(九)决定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其他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业务领域和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经营业务及相关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原则工作。
第十一条 总经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切实履行职责,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质询和监督;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
总经理。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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