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70855 证券简称:泰尔视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
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更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1-006
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
定,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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