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视控”、“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到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2 年年
度报告进行审计,预计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泰尔视控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以及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张淑萍
联系方式:010-68573137
挂牌公司联系人:王志鸿
联系方式:1383715086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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