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0855 证券简称:泰尔视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4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王志鸿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
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7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
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志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王志鸿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受到的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受到的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无异议,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17
《关于给予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40 号)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