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0859 证券简称:隆赋药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隆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须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530,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530,0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北京大学终止《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的议
案 》
1.议案内容: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与北京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的议案,经 2022 年第二次
公告编号:2024-029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北京大学正式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自公告以来,公司积极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但在开发的过程中,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继续进行项目开发将使预算大幅增加、风险亦增大,不符合公司利益。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公司与北京大学项目研究团队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和协商,拟终止该项目研究,并拟与北京大学终止基于该项目签订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530,0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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