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2
证券代码:870859 证券简称:隆赋药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联合设立
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仿制药研发项目,创造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赋药业”)全资子公司广东隆创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创医药”)拟与合作方赵芳静、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中山斯特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斯特医药”)”,旨在共同投资“阿普斯特仿制药项目”(以下称“阿普斯特项目”)的研发及产品化。隆创医药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4 万元,成为阿普医药普通合伙人。各方完成注资后,阿普医药的合计出资额为 345 万元,隆创医药持有阿普医药合伙份额为 9.86%。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指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四)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23242万元,期末净资产额为20288万元。本次拟进行投资的金额为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5%。由于合伙企业开展项目的研发周期较长,可预计未来3年内的任意12个月内,公司投资不会达到重大资产两条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因此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购买资产不满足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暂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完成后,由于隆创医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阿普医药将成为隆创医药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将成为隆赋药业控股孙公司。合伙企业注册完成后,将与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制子公司)就“阿普斯特项目”签署委托协议,由广东隆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制子公司)负责研发工作。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科二路 23 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科二路 2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现伟
实际控制人:张现涛
主营业务: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软胶囊剂、口服溶液剂、乳剂、糖浆剂、喷雾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双爱思牌蛋白粉、天然维生素 E 胶丸、南瓜籽油胶丸、黑加仑油胶丸、紫苏籽油胶丸、大蒜油胶丸、醋软胶囊、亚麻籽油胶丸、葡萄籽油胶丸、生姜油胶丸、天然水溶性膳食纤维、原花青素胶囊、灵芝孢子油软胶囊、橄榄油软胶囊、松花粉胶囊、维生素 AD 软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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