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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8 15:35:06 股吧网页版
城乡建设:新时代证券关于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以及面临被强制摘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8



新时代证券

关于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纪律处分以及面临被强制摘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新时代证券作为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 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面临被强制摘牌的 否

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4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乡建设”);苏天锋,时任公司董事长。

2、违规事实情况

城乡建设被全国股转公司驳回终止挂牌申请后,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仍未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

此外,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城乡建设也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城乡建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苏天锋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

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 《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

规定。

事先告知书发出后,城乡建设、苏天锋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第一,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停牌进展、三会决议、定期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等;第二,其认为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是可以不披露定期报告的;第三,聘请审计机构的成本太高,公司无力支付;第四,苏天锋一直积极处理异议股东的回购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上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第一,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城乡建设仍然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 2021 年中期报告外,城乡建设至少还存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中期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未按期披露的问题,在终止挂牌审

核期间并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2021 年 6 月 30 日,全国股转公司

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

已载明,在 8 月 13 日 17:00 前已申请终止挂牌的公司,如后续主动撤回终止

挂牌申请或被我司出具不同意终止挂牌申请的函,且截至 8 月 31 日仍存在半年报强制摘牌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第三,2020 年 6 月 4日,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已通过监管工作提示的方式告知城乡建设、苏天锋,妥善处理终止挂牌相关问题,推动摘牌工作开展,如终止挂牌相关问题无法解决,全国股转公司将不同意主动终止挂牌申请,并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为采取公开

谴责;第四,聘请审计机构的成本高、相关人员积极处理异议股东的回购要求等事项均不是信息披露违规的合理理由。因此,相关主体提交的申辩意见不构成免除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正当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城乡建设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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