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0869 证券简称:比特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6 个制度的修订情况进行了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 6 个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上 6 个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
行。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会批准外,不得在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兼职,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四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自己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并按要求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根据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等执行。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说明解聘理由。
第七条 公司副总经理及除董事会秘书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
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和投资计划的实施,负责整个公司资金、资产的运用,负责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的最高管理人员。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可代表公司签订单次 300 万元以上 800 万元以下的销售合同,以及
单次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经营合同,但应在签订销售合同后五日内向董事会报备;单次超过_800_万元的重大销售合同,以及超过 500 万元的经营合同应当事先分别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报告,由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决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额未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审
议标准的对外融资事项。
以上所指对外融资事项包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借
款。
(十)决定公司发生的未达到应由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
担保外)
如交易事项达到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应当于达到该标准之日报
经公司最近一次董事会决策。
对于本条第(九)、第(十)项规定的事项,在总经理决定后五日内由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报备,并由董事会事后审核。
总经理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报备或报告义务的由董事会给予相应地处分。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可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第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时无表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作为总经理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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