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0875 证券简称:豫辰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情况
根据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高于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借款额度为准)。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路明、梁莉提供保证担保。
在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的过程中,公司以所拥有的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前汪村不动产为授信提供抵押,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豫(2025)许昌市建安区不动
产权第 0001176 号、第 0001183 号、第 0001172 号,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
准,具体事项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房产抵押用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申请授信的基本需要,取得该授信额度能更好的加速公司的经营和资金的运作。
三、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9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贷款申请及资产抵押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抵押贷款是公司申请授信的基本所需,有利于更好地加速公司的经营和资金的运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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