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2 18:22:40 股吧网页版
元盛塑业: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2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70879 证券简称:元盛塑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防范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提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虽然预计募投项目未来将带来良好收益,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保持目前公司的经营效益,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则本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防范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效益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为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在

公告编号:2023-063

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提升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投资回报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最大的效益回报。

2、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提升利润水平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计提和发放员工薪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

3、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明确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等,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将在上市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告编号:2023-063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