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870879 证券简称:元盛塑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昌县丰盛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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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0,000)股且不超过(21,833,400)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13,769.46 13,769.46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77.19 4,777.19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20,546.65 20,546.65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发行人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11)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发行方案尚需有关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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