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70879 证券简称:元盛塑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新昌县澄潭街道丰盛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16 日以文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清
6.会议列席人员:沈国萍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选举王清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超江、仲丽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选举王光明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超江、仲丽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拟续聘王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超江、仲丽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拟续聘沈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超江、仲丽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续聘周岳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超江、仲丽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拟选举宋超江、仲丽慧、王光明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宋超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超江、仲丽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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