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7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70885 证券简称:利恩信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利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利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专注于长期发
展策略并提高运营效率,并节省不必要的行政及其他挂牌相关成本与开支,经
谨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
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
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22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或者公司最近一期经披露的定期报告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为参考,回购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
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回购。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期限内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后的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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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由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审核,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人:杨铃
联系电话:13480150516
联系人邮箱: yangling@lien.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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