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30 19:52:46 股吧网页版
ST本润股: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证券代码:870887 证券简称:ST 本润股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东莞市本润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网络视讯、通讯等。

结合网上腾讯会议及手机通讯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 15: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887 ST 本润股 2023 年 7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为我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外报出。
(二)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东莞市本润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涉及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审计报告中提及的无法确认事项,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市本润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审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7,651,539.10 元、资本公积为23,519,434.17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29,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五)审议《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中,发生金额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 元,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00 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六)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并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七)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