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本润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东莞市本润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本润股”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决议效力存在异 不适用
议情形
2 公司治理 公司监事会审议未通过 2022 年年度报告 不适用
及年报摘要等议案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决议效力存在异议情形
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文件显示,此次会议决议经董事邹盛和、阮景文、桂新飞和吴裕源签字确认,董事熊家鹏未签字,公司董事熊家鹏对于相关董事是否违反一致行动协议、《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是否审议通过等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相关人员若对于上述会议决议效力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正当司法途径依法解决。
2、公司监事会审议未通过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等议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此次会议审议未通过《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本润股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司披露
的《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停牌事项发生了变更,停牌原因由“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变更为“其他-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提供上述事项盖章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和业务办理文件,未能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ST 本润股公司内部治理存在分歧和缺陷,无法保证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有序进行,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ST 本润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示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相关人员若对于上述事项存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正当司法途径依法解决。
主办券商再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股转公司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并正确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以及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